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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编码信息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19

一、如何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

系统成员持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gds.org.cn),点击菜单‘产品管理—>产品添加’,依次填写商品条码及相关属性后提交即可。然后即可通过平台菜单“产品列表”查看。

二、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输入“商品条码”后出现 “您无权读取该信息” 的提示,应怎样操作?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出于用户安全考虑,对于用户登录后长时间未进行操作时设置了页面超时,即出现“您无权读取该信息”提示,用户退出平台重新登录即可。


三、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上传图片有哪些要求?图片需要体现哪些内容?

上传“产品图片”的文件类型需为 BMP、JPG、JPEG 或 GIF 格式;图片尺寸建议设定为 800×600 像素,以保证图片的最佳展示效果;图片文件的大小需符合单张低于 5M 的要求。产品图片主要是企业向用户直观展现产品的情况,图片所展现的内容由企业自行选择,带不带包装均可,也可上传多张。


四、条形码扫描显示编码信息未按规定通报

条形码扫描显示编码信息未按规定通报两种原因,一是手机或扫描器软件不支持。再有就是该条码没有上载产品资料,没有在物编码中心备案。


五、商品编码信息通报缺失报告
商品编码信息通报缺失报告是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为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定期整理,发送的。
商品编码信息通报缺失报告来自第三方咨询公司,GEPIR(部署于各个国家的商品条码信息查询系统),零售企业,消费者等国内外商品信息应用方所反馈的未通报商品信息的汇总文档。系统成员在收到报告后应尽快向平台通报产品信息,以便各商品信息应用方及时了解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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